通知公告

    当前位置: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    关于开展2026-2027学年本科课程评估的通知

    发布日期:2026-09-07

    关于开展2026-2027学年

    本科课程评估的通知

     

    各院系(部):

    按照《长治医学院本科课程评估实施办法(暂行)》(长医教字20267号)的要求,学校决定开展第一轮本科课程评估,具体要求如下:

    一、评估范围

    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全部课程(非校内教师讲授的网络选修课除外),本轮评估覆盖三分之一的课程,具体评估课程由各院系部根据开课情况自行拟定。

    二、评估时间

    本轮评估按照两个阶段开展:

    第一阶段:2026-2027学年第一学期,93日至1031为院系(部)自评阶段,112日至116日为材料汇总报送阶段,118日之后启动第一阶段校级评审阶段。

    第二阶段:2026-2027第二学期,31日至430日为院系(部)自评阶段,54日至57日为材料汇总报送阶段,58日之后启动第二阶段校级评审阶段。

    三、工作要求

    各院系(部)要认真传达《长治医学院本科课程评估实施办法(暂行)》(长医教字20267号)的相关要求,对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学习,务求通过评估提升课程质量的内涵建设水平,切实发现课程建设中的问题和短板,同时挖掘一批课程建设质量高的课程,发挥引领示范作用。各院系(部)要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节点要求,按时开展评估活动,及时报送评估材料。

    为了更好的做好本次课程评估,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制作了院系(部)本科课程评估工作建议各院系(部)参考

     

     

   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

    202692

    附件:

    1.关于印发《长治医学院本科课程评估实施办法(暂行)》的通知

    2.院系(部)本科课程评估工作建议

    3.院系(部)课程评估自评报告等材料模板

    下一条:关于进行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线上评教工作的通知